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于2019年12月27日印發的《百戶科技型企業深化市場化改革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科改示范行動”方案)提出“重點推動部分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科技型子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場化選人用人、強化激勵約束等方面探索創新、取得突破,以打造一批國有科技型企業改革樣板和自主創新尖兵”,一時間文件解讀和申報方案撰寫成為當前討論熱點。
雖然企業爭取改革政策支持的熱情較高,但爭取政策支持并非政策的本意,真正落實改革舉措、激活企業發展活力才是改革文件的最終目的。
在摸索著改革的過程中,因企業基礎、文件理解等的限制,落地實踐面臨重重阻礙。
為幫助企業更好把握行動方案要點,真正落地改革措施,博爾森咨詢將運用豐富的改革實踐經驗,剖析方案實踐過程中的要點、難點,讓科改示范行動方案從紙上文件更好地走向落地實踐。
科改示范行動方案主要思想:突出增量,一企一策,重在落地
本輪國資國企改革從“1+N”頂層政策設計,到“雙百行動”,再到科改示范行動方案,其主要目的都是希望每一試點企業根據自身戰略目標和所面臨的市場化改革核心問題,一企一策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布局增量、布局長遠,在十四五期間歸本溯源、回歸主業的同時,真正實現在競爭領域、科技領域做大做強做優。
因此,無論是“五突破一加強”還是科技型企業五大行動內容,其本質不是申報試點的操作手冊或說明書,企業不能直接照搬套用文件,而是要根據政策精神大膽探索、銳意創新,凸顯企業改革特色和亮點,結合企業實際,創造性地落實。
正因如此,博爾森咨詢結合過往“雙百行動”、科技型企業改革以及國資國企改革實踐,認為本次科改示范行動方案五方面內容的重點不僅僅是撰寫行動方案或報臺賬,更重要的是要關注市場化改革過程中主要矛盾點,根據文件精神,結合企業戰略,落地改革方案。
為實現此目的,博爾森咨詢從混改及專項行動計劃的五方面內容出發,針對改革中的矛盾點設計了九大模塊解決方案: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治理、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職業經理人制度、工資總額決定機制、中長期激勵機制、人才發展、數字化以及堅持黨的領導和加強黨的建設。
企業在制定改革方案之初,必須靜下心思考未來3-5年的目標是什么,新的利潤增長點在哪里,未來可做大做強甚至上市的業態是什么,這些業態該怎么做,改革的要點是什么等核心問題。
只有明確戰略目標,清晰當前發展中的核心問題,以問題為導向確定發展戰略,才能在改革中保持初心,不偏離企業發展的航向,因此問題導向下的企業戰略梳理與規劃是做好此次科改示范行動方案的最重要的基礎。
大灣區某產業投資集團作為區域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從發展實際和實業需求出發,對金融板塊提出了“金融為器”的發展思路,確定未來該板塊的改革目的、要求。
◆ 模塊一:混合所有制改革
雖然此次科改示范行動方案未提及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基于對大股東的利益訴求及企業實際成長、戰略目標達成的考慮,尤其是具有上市目標的科技型企業,混改對于放大國有資本、開拓市場、對接資本市場、員工持股、轉換經營機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因此,博爾森咨詢認為混改和科技型企業改革是一脈相承的,是深化市場化改革的核心舉措,也是真正落實科改示范行動方案非常有力的手段,應從改革實際出發,對需要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科技型企業,適時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
但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一刀切、拉郎配,而應按照宜混則混的原則,根據企業實際,結合目標導向,突出增量改革,以轉變體制機制、放大國有資本、激發企業活力。
公司治理是五大行動方案的前提,核心要點是進一步激發經營層的經營自主權。
要真正實現經營層的經營自主權,絕不是形式上的“一委三會一層”,而是通過“一份章程”(企業章程)和“一張清單”(治理主體權責清單),以及外部董事、外部監事等制度建設,真正實現實質上的“一委三會一層”結構,明確重大事項決策機制。
真正落實董事會中長期發展決策權、經理層成員選聘考核和薪酬決策權、職工工資分配權、重大財務事項管理權等職權。
建立起充分授權、運作高效的治理機制,保障經營層的經營自主權。
結合授權放權情況,廣州市某國企依據公司章程及“三重一大”制度,設計權責清單,以建立充分授權、運作高效的治理機制。
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不是單純推動“一書(經營業績責任書)一協議(崗位聘任協議)”的重新簽訂,其核心是推動差異化崗位管理、個性化績效考核、強化剛性兌現,真正實現高級管理者能上能下、能進能出。
崗位說明書不是傳統的一刀切模式,而是根據崗位特征體現差異化。
考核以定量為主,差異化設計考核內容,強化剛性考核。
同時強調剛性兌現,未達成目標要真正兌現降薪酬、降級、解聘等約定,真正實現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
對于科技型企業而言,由于行業發展的特殊性,更需要結合科技型企業所處的生命周期、發展階段以及對生產要素的依賴程度等情況,設計個性化的績效考核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