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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屬于全民所有,是推進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們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在改革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一些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尚未真正確立,現代企業制度還不健全,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有待完善,國有資本運行效率需進一步提高。
一些企業管理混亂,內部人控制、利益輸送、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突出,企業辦社會職能和歷史遺留問題還未完全解決。
一些企業黨組織管黨治黨責任不落實、作用被弱化。
對此,國家在2015年發布了中發〔2015〕22號《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該政策在全面深化改革六項重點任務構建中就“放管結合”體系,提出分類是本次改革體系的基礎和前提。
六項重點內容
為什么要分類
長期以來,國有企業缺乏明確的功能界定和分類管理,導致企業自身使命和目標沖突,改革政策難以有效落實,也很難對不同功能企業實施差別化的監管政策,進而導致國資配置效率不高,同質化問題嚴重。
由于缺乏明確的功能分類,國有企業全面深化改革受阻,“一刀切”現象嚴重,導致發展受限,國資整體監管和配置效率也不高。
怎么去分類
根據企業的主營業務范圍、戰略目標及核心功能,國有企業可以分為商業類、公益類、功能類三類:
1.商業類企業:
堅持市場化導向,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主要目標,重點圍繞企業成長性,完善和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推進商業化運營,實現優勝劣汰、有序進退,成為區域、全國乃至國際行業中具有較強影響力的標桿企業。
2.公益類企業:
以保障城市運行、服務社會民生、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功能的延伸,明確政府規則,確定專項考核標準,嚴控成本費用,提高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效率和保障能力,努力成為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有機統一、服務質量領先的企業。
3.功能類企業:
主業處于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完成重大經濟發展專項任務和承擔對外商業性經濟合作作為主要目標,發揮國有資本杠桿作用,放大國有資本功能,突出企業在城市基礎商業領域、投融資等方面的平臺作用,把政府目標與企業商業成長性目標有機結合,并根據企業或項目發展階段,待運營模式成熟后,推進其向商業類企業轉型。
企業分類改革的方向
在企業功能分類的基礎上,對不同企業實施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考核,努力實現“一類一策” “一企一策” ,有條件成熟的企業實現“一業一策”,體現監管的差異化,增強國資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