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實踐
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新一輪國有企業改革的關鍵環節之一。雖然從中央到地方已經陸續出臺大量政策文件支持國企混改,但仍存在省屬集團層面混改進展緩慢、企業對引入戰投和員工持股望而卻步、股權結構設置不合理、公司管理效率低下等障礙。
山東交運集團將混合所有制改革與發展規劃、機制改革、資產重組、業務調整同步進行,通過嚴選戰略投資者、巧用持股平臺、同步推進引入戰投和員工持股、創新董事會席位設計等方式有效破解上述難題,為省屬集團層面推進混改提供重要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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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背景
山東交運全名山東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48年,混改前是以公路客運為主營業務的國有獨資企業。改革開放后,山東交運發展迅速,在業內占有較高地位。近年來,隨著高鐵、航空、家庭汽車等交通工具的快速發展以及網約車等新業態的涌現,公路客運業受到巨大的挑戰。并且,山東在十三五期間推進“市市通高鐵”的發展戰略,進一步壓縮了企業的生存空間。加之山東交運體制機制的束縛導致資產利用率低、機制不靈活,近年來經營效益出現下滑。
為此,山東交運選擇通過混改實現公司體制機制改革和業務轉型升級,推動老國企的新舊動能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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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歷程“三部曲”
山東交運的混改經歷了股權劃轉、資產調整和轉增同步三個階段(見圖1),從省屬獨資集團轉變成為“國有股權+戰略投資者+員工持股”股權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業。
01 股權劃轉,規避制度約束
山東交運原為省管一級集團公司,在當前的制度條件下進行混改存在一定程度的制度約束。為此,山東省國資委分別將山東交運的股權劃轉至新成立的省屬獨資公司山東國惠和山東社?;饡ㄒ妶D2),兩者最終出資人皆為山東省政府。通過股權劃轉,山東交運由省屬一級企業變為省屬二級企業,規避了混改的制度制約,為混改做好前期準備。
02 突出主業,吸引戰投
山東交運實施混改前,存在資產情況復雜、權屬企業眾多、主業不聚焦等問題,不但影響山東交運的競爭力,也增加了推進混改的難度。為此,在真正實施混改前,山東國資委按照上市目標對山東交運進行產業鏈整合和資產結構設計。
一方面,將12戶產業關聯度不高的企業和資產整體打包剝離給山東國惠進行專業化處置,改制資產通過山東產權市場化轉讓,回籠了部分資金。另一方面,山東國資委將國資系統中6戶主業與山東交運密切相關的企業劃入山東交運,實現國有資本的整合與布局優化。完成資產調整后,山東交運資產總額增加,兩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仍保持為7:3(見圖3)。資產調整使山東交運的主業得到聚焦,有效提升了山東交運資產的“實度”和“凈度”,增加山東交運的投資價值,為引入戰略投資者提供了充足的籌碼。